《中医药条例》被废止,中医药机会来了?

发布日期:2020-04-08

来源于:新华社、凤凰中医等

转载于:医药云端工作室

4月2日,国务院726号令公布,决定对7部行政法规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,对10部行政法规予以废止,自公布之日起施行。

这10部被废止的行政法规中,涉及医药卫生的有4部,其中就包括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》。

  • 防治布氏杆菌病暂行办法(1979年12月22日国务院批准1980年1月31日卫生部、农业部发布)
  • 药品行政保护条例(1992年12月12日国务院批准1992年12月19日国家医药管理局发布)
  •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(2003年4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4号公布)
  • 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(2005年3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34号公布 根据2016年4月23日《国务院关于修改〈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〉的决定》修订)

此次2003版中医药条例的废止,意味着中医药方面的一次重大政策调整,对未来中国中医药发展布局必将产生重要影响,需要引起各方注意。


为什么要废止2003版的中医药条例?过时?存在较多问题?

对于此次废止的原因,新华社在报道中表明,这10部行政法规有的是制定年代较为久远,属于阶段性工作、在实践中已经不再适用或者与相关法律法规存在冲突;有的是已经被上位法废止或者上位法依据已被废止;有的是已被其他法律规定所取代。

经查询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》是由国务院于2003年4月7日发布,自2003年10月1日起施行的一部行政法规。

这也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关于中医药的行政法规,从此便开始以法律的形式规范中医的发展,后来的中医药法也是在此基础上不断完善的。

不过随着我国中医药的发展,凸显的问题越来越多。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》规定,有严格的中医药服务准入要求。

比如国开办中医医疗机构,应当符合国相关设置标准和当地区域卫生规划,并办理审批手续,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后方可从事中医医疗活动。

对于中医传承方面,首先相关的老师必须“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10年以上”,而“继承工作的继承人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,并“受聘于医疗卫生机构或者医学教育、科研机构从事中医药工作,并担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。”

这显然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中药传承的发展。中医执业资格一直在业界广受关注。据业内人士分析,虽然目前在问题上意见不一。但从国家战略层面考虑,健康中国需要大批的后进人才作为支撑,催生这些人才的基础是全民参与。对中医管得过死,不利于预防、康复、保健等行业发展和进步,放宽可以说是肯定的。

2016年2月22日国务院发布的《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(2016—2030年)》中明确要“放宽中医药服务准入”。《中医药条例》的相关规定显然与之违背。

“寿终正寝”。


制约中医药发展的因素有哪些?

中医药是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,是我国卫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,中医药以其独特的特色和优势与现代医药互补,共同承担和增进人民健康的任务,对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发挥了积极的作用。

但由于种种原因,中医药潜力还未释放出来,影响着中医药事业的更大发展。那制约中医药发展的因素主要有哪些呢?

1、中医药相对现代医学的快速发展呈滞后状态

在现代医学新项目和新技术不断涌现的冲击下,中医药的技术和经验继承无法完全得到保障,而创新是必须建立在继承的基础上的。中医药有些新的技术和发现,由于利益方面的因素,在新技术的推广上显得相对的保守。这就导致中医药的新技术不能在更大范围的推广,造成中医药的服务形成了局限。

2、中医药服务不能满足广大患者的服务要求,中医市场逐渐萎缩

由于中医药发展的相对滞后,失去了许多医疗市场。在农村和社区,中医服务的最大提供者是卫生站,但长期以来,中医药作的重点放在了中医院,而卫生站和卫生院的中医工作未能得到充分的重视,实际上是忽略了最主要的中医医疗市场。

3、地方政府扶持力度不够,使得中医院只能依靠西医发展

由于现有的卫生资源分配的相对不公平,中医药市场的萎缩,使得中医院出现亏损或效益不良。有的中医院为了自身的生存,只有努力发展西医来弥补市场竞争的压力,西医的实力水平高低成了衡量中医院效益的直接指标,没能把“中西医并重”的方针落到实处。

4、中医药人才资源的后继缺人,中医药长远发展呈现人才“青黄不接”

当前,名老中医的医疗技术和经验在传承上还有许多障碍,如果他们的经验和技术失传,将造成中医药医疗的最大损失,为中医药事业的长期发展将形成最大的障碍。

5、现行法规在民族医药资源的管理、中医药资源的保护和传统医药知识方面存在不足

现行法律对民族医药的管理,往往只是参照管理,没有对民族医药的特殊性在法律中作较为明确的规定。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,现行的《专利法》、《商标法》、《著作权》等法律对中医药的知识产权保护的特殊性基本没有体现,很难提供有效的保护。

6、中医药资源的保护不够,造成中医药的可持续发展的障碍

几十年来,对道地药材的过度开发,无序的滥砍滥伐,加上道地产区生态环境破坏,致使不少道地药材资源迅速下降,甚至不少道地药材处于濒危状态。随着医疗、保健等方面用药需求量猛增,使道地药材资源的可持续利用面临更大的压力和挑战。


《中医药法》实施,多省中医药条例纷纷出台,中医药市场现状或将改变

从第一部的中医药行政法规制定到现在,国家对中医药相关政策逐步调整和完善当中。

  • 2017年7月1日,我国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》正式实施。
  • 2019年10月,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《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》,标志着中医药的发展上升到国家战略位置。
  • 2020年新冠疫情以来,中医药在防控疫情方面发挥了不可忽视的作用。而多个中成药也被纳入到诊疗方案中。多省中医药条例也是纷纷出台。
  • 2019年11月1日《湖北省中医药条例》正式施行!
  • 2019年12月1日《四川省中医药条例》正式施行!
  • 2020年1月1日《江西省中医药条例》正式施行!
  • 2020年1月14日,北京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伟作《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》时指出,今年拟制定《北京市中医药条例》。
  • 2020年2月15日,山东省卫生健康委组织召开《山东省中医药条例》起草工作座谈会。
  • 2020年3月31日,贵州省中医药管理局组织召开《贵州省中医药条例》起草小组第二次会议。
  • 2020年4月1日《陕西省中医药条例》正式施行!
  • 2020年6月1日《安徽省中医药条例》将正式施行!

虽然目前各界对中医药加大重视,但是其发展仍然阻力重重。各地重点监控目录的下发,中成药限方依旧是中药发展不可忽视的问题。中医药的发展任重而道远,支持中医的发展是一个全面、系统性的工作,不过相信随着各项制度完善,中医药必将迎来新的春天。